只有緊急救命手術,才不需要家屬的同意書;圖為情境照。(圖取自freepik)
葉立斌/核稿編輯
〔健康頻道/綜合報導〕新北萬里今(23)日發生重大車禍,國光客運與砂石車對撞,造成1死14傷;5月的三峽老翁失速車禍的4死12傷;2月台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4死30傷。受到這種突如其來的意外傷害,緊急送醫,會不會因無人簽署手術同意書而被擱置?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釋疑,緊急救命手術是不需要家屬的同意書。
醫院追不到錢也不會找醫師要
陳志金在臉書粉專「ICU 醫生陳志金」發文分享,他說,在台灣沒有人會因為沒錢而失去緊急救命的機會!而醫師也不需要擔心因此被列入呆帳而被懲罰。他提到,相較於某些國家,沒有保險、沒有保證金,就是沒有手術!
甚至緊急送醫的病人沒有健保卡,怎麼辦?陳志金說,「沒關係,事後再請家屬補辦!」倘若是沒有家屬可以補辦,到時候無人繳費?阿金醫師斬釘截鐵地說:「也沒有關係,我們負責救命,費用的事,可以請社工幫忙想辦法!」
台灣有這樣的醫療,「真的要感恩,要珍惜!」陳志金表示,即使病人是一位外籍移工,也是一視同仁的。
不過,根據醫療法第63條第2項規定,手術同意書的簽具,若病人為未成年或無法親簽者,得由其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具。一般來說,病患本人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法定代理人、關係人(同居人、伴侶)都可簽署同意書,修正後之同意書於伴侶後面加註「不分性別」,以保障性別平等。
藥害救濟基金會也提醒,除非是意外緊急送醫搶救,其餘正規就醫須手術者皆須簽署同意書,也需把握這一次醫病溝通機會,手術說明書與同意書的內容,可以幫助病人快速了解手術相關知識,也降低醫師口頭說明可能產生的資訊落差。
把握術前醫病溝通機會
「藥害救濟基金會的衛教資料」上,提供讓手術同意書發揮真正的溝通作用。以下有3個提醒:
●手術內容應與醫師溝通:
手術負最大責任的就是主刀醫師,因此同意書最好由主刀醫師親自向病人說明。病人之後若提出其他問題,主刀醫師如果沒有時間回覆,可授權由團隊其他醫師告知。這些說明過程均應完整記錄,以證明有實質的告知。
●討論風險及併發症如何處理:
最常見的爭議原因,就是手術後發生併發症卻沒有妥適處理。病人一旦找了其他醫師處理與評論,就容易對原本的醫師產生不信任。建議醫病雙方在術前溝通時,最好預先討論可能產生的不適症狀,以及即使產生併發症,後續可以做哪些醫療處理,讓病人有心理準備,並能安心與醫師合作。
●病人參與醫療決策:
病人想獲得妥善治療,無法僅靠醫師單方面努力,病人的參與和合作也很重要。病人不妨主動向醫師瞭解病情診斷的依據、後續需要進行哪些檢查,甚至可再徵詢第二意見,以利更全面掌握自身健康狀況。病人愈積極參與治療決策,愈能降低期望值的落差,也比較不會全歸咎於醫師的決定,讓醫病更能攜手對抗疾病,而不會因溝通不良成為對立方。